《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
案例一:卢益光现行反革命冤案
基本案情 卢益光因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多次书写极端反动咒文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道匪首、昏君”而获罪,
赔偿请求
审查处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卢益光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绿春县公检法军管小组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当时,《国家赔偿法》还未施行,不能按照现行的《国家赔偿》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驳回卢益光的赔偿请求。
案例二:白秋沙现行反革命冤案
基本案情 白秋沙因大喊反动口号,公开污蔑毛主席、江青“安谁、安雷、安谁威恰、麻谁俄龟、麻安谁威嗒”(哈尼语最下流的话)而获罪,
赔偿请求
审查处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白秋沙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绿春县公检法军管小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后又被监狱机关强制留队。当时,《国家赔偿法》还未施行,故赔偿请求人白秋沙请求按照现行的《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白秋沙的申请不予赔偿。
案例三: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职务侵占冤案
基本案情 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
赔偿请求 2007年4月,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以被错误逮捕、审判为由,依照《国家赔偿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亚游ag官方网站|HOME和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承担刑事赔偿责任,赔偿其被错误关押285天的赔偿金20890.50元(285/73.30元)、精神损害费10万元、律师费用2万元、2005年工龄费5000元,并要求在红河报上公开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审查处理 赔偿请求人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的赔偿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五第第(一)、(二)项、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亚游ag官方网站|HOME和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了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被羁押281天的赔偿金每人23508.46元人民币,由亚游ag官方网站|HOME和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各承担二分之一。对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的其它赔偿请求不予赔偿。
法理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问题
《国家赔偿法》本身没有溯及力的条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第规定,《国家赔偿法》自
司法界一般都以此批复为依据,对冤错案的国家赔偿请求进行界定,发生在
(二)、赔偿范围、方式和计算标准问题
因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应当取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情况有两种:
第一种,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情况,包括: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限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第二种,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情况,包括: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坏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3、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另外,因赔偿义务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案例三中,赔偿请求人周俊东、史宝祥、李秀芬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律师费、工龄费则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公开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赔礼道歉的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将以得当的方式给予处理。
(三)、求偿时效问题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从理论上分析,一个完整的冤案,应该有发生、发展、终结三个过程。发生是指被捕、判刑,发展是指申诉并启动再审程序,终结是指宣告无罪,尘埃落定。这三个过程的结合,就是冤案。换句话说,冤案是这三个过程的紧密结合。是一个整体。所以单凭冤案发生的时间来判定有无国家赔偿是不合理的,应该以一个案件的整体来判定,才合理。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的内在涵意。案例一,之所以不能取得国家赔偿,不仅仅是因为该案发生的时间在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可总结以下三个原则:
1、冤案的发生、发展、终结,也就是一个整体,都处在
2、冤案的发生,在
3、冤案的发生、发展都处在